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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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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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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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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贵州省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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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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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0851-1561YF00CL33采购品目: 交通运输设备 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吴宏峰项目经办人: 陈麒麟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YF00CL3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 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 0851-1561YF00CL33 3.项目名称: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 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专用设备采购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人民币66.579万元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 云浮市财政局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或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9月-2015年2月该相关材料)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7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1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函》) 6.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 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200吨固定式电子衡器、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32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6.4投标人具有200吨固定式电子衡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200吨固定式电子衡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32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4日,工作日9: 00-11: 30,14: 00-16: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富华路1号四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7.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200吨固定式电子衡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200吨固定式电子衡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32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分公司投标: 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5月28日08: 45~09: 15 8.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09: 15 8.3投标及开标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富华路1号四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室。
8.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
8.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 />8.2法定媒体本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 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麦先生 电话: 0766-8926068 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大塱1号 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富华路1号四楼(河滨西路与富华路交汇处)(云浮分公司) 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方式: 0766-8921588 邮政编码: 527300 电邮: cailianyf@ 传真: 0766-8811320 网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020-87653380 1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 020-87652828/18928946358。
13.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云浮分行营业部(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 4400182860805300986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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